科研处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21年度上半年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04-06

各相关课题组及课题负责人:

接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变更及专项项目结题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2021年度上半年教育厅专项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根据学院教育厅项目立项情况,本年度研究到期(或已延期到期),需要结题的课题项,具体见附件1。

二、结题程序

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采取材料审核的方式完成结题,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

(二)项目负责人使用省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账号密码,忘记账号密码可联系科研信息处田川老师找回;

(三)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并将全套资料上传至“结题管理系统结题文档界面”,上传资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扫描盖章的项目责任书正反两面,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专利授权证书等支撑证明材料,所有文档请正确命名文件名,以便审核查对。

(四)学校审核结题资料;

(五)教育厅专家审查;

(六)发放结题证书。

三、变更说明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需要及时在项目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延期,本次延期最长延期到2022年3月31日(4月份结题),延期1年后仍未完成者,将根据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经费资助及负责人、成员项目申报进行限制。

对于确实存在客观困难无法继续或研究失败的项目,需要进行撤销处理,结余经费将收回,对于撤项的项目,将根据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负责人、成员项目申报进行限制。

四、时间要求

(一)正常申请结题的项目,请于2021年4月13日前,完成项目结题申请和资料提交工作,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科研信息处。材料填写及装订要求见附件2。

(二)申请变更的项目,请于2020年4月13日前,将项目变更申请表(系统导出)一式三份,报送科研信息处。

五、其他说明

(一)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结题的项目,按照教育厅通知要求,要收回科研经费,并计入科研诚信黑名单,严格限制相关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各级各类项目。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待结题的科研项目。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提交教育厅专家审核,专家对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将在系统中进行详细备注,项目负责人请按照专家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信息处联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川

联系电话:3633932



附件:1. 2021年(含)到期的教育厅科研项目一览表

2. 陕西省教育厅结项材料要求


                               科研信息处

                             2021年4月2日


附件:【关于2021年度上半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docx
国家科技部 | 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 宝鸡科技网 | 中国科普网 |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Copyright © 2006-2017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陕ICP备06007315号-2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蟠龙新区北社街1号(蟠龙校区) 邮编:721001 电话:(86)0917-363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