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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06-07

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

为及时总结近年来我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取得的经验,同时做好2021年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和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遴选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一)成果内容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要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点和层次特点,应主要针对目前学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形式

校级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三)成果设奖

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项。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高职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全国或者全省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在全省(区、市)或全校内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三等奖教学成果应达到校内较高水平,并取得了较大人才培养效益。

(四)结果运用

1. 获奖成果纳入晋级、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2. 获奖成果向成果团队发放奖励证书,并择优向上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完成单位

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是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唯一完成单位的成果。校内跨部门、院系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主持部门、院系牵头联合申报;鼓励与行业企业联合申报,与校外联合申报的单位不能超过5个。

(二)成果完成者

成果完成者可以是个人或集体。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申请三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二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申请一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以上均要求按照其完成成果贡献大小依次排序。

(三)成果项目基础

同等条件下,获国家级、省市级或者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相关项目支持并通过验收的成果可优先推荐。

(四)成果改革实践时限要求

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6月。

(五)严禁重复申报

对于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学校教学成果奖由各部门择优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具体推荐评审程序如下:

(一)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 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 教学成果总结报告;

3. 反映成果形成过程和体现成果价值的佐证材料可以是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教具、课件视频、论文著作、作品、鉴定报告、文件资料等;

(二)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部门组织初评择优向学校推荐,并填写推荐汇总表;

(三)科研信息处对各部门推荐的成果及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学成果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四)科研信息处对拟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材料要求

各部门请于2021826日前,将符合成果要求、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各部门负责收集和汇总并填写部门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印章,以部门为单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科研信息处。

1. 《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份(见附件1);

2. 《教学成果总结报告》纸质版一式6份(见附件2);

3. 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见附件3);

4. 部门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见附件4)。

以上材料电子版格式分别为:申请书、总结报告、佐证材料、汇总表为DOC格式;论文、实施方案、专利证书、奖励证书、新闻报道、证明为PDF格式;课件为PPT格式;其他佐证材料请根据材料属性自主确定电子文本格式。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申报组织,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做好教学成果申报、总结、凝练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信息处联系。

联系人:田川

联系电话:3633931


附件:1.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总结报告(参考大纲);

3.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佐证材料附件目录

4.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部门推荐汇 总表。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164


附件:【附件1-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
附件:【附件2-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总结报告(参考大纲).doc
附件:【附件3-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佐证材料附件目录.doc
附件:【附件4-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部门推荐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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