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宝鸡市科技局《2024科技创新产品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用政府首购、订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科技创新产品的应用”,支持宝鸡市科技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现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宝鸡市科技创新产品征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征集领域
本次征集面向以下领域开展:
计算机通信设备和其他电子信息产品、教学与科研仪器仪表设备及试剂、医疗器械及药品、办公设备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装备、城市管理应急和安防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等适合政府推广的产品。
本通知所述“创新产品”,包括“创新产品”和“首台(套)产品”两大类别。其中:
1.创新产品是指本市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新设计等,研发生产的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优质产品。
2.首台(套)产品是指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即在申报截止日前一年内首次实现销售或尚未实现销售的创新产品。
二、产品申报的条件
1.申报单位依法在宝鸡市正常经营。
2.申报单位拥有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及其注册商标所有权。
3.申报产品属于特殊行业管理的(如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产品),应已获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生产许可资质;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已获得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
4.申报产品在宝鸡市内生产制造。5.申报产品适合政府部门推广。
三、申报方式和资料
学院统一报送申报资料至宝鸡市科技局后进一步评审。
请拟申报的老师于5月13日前将填写的《宝鸡市科技创新产品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邮箱liuy_sxjdzy@163.com。
联系人:刘远
附件:宝鸡市科技创新产品申报表
科研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