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与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的通知》要求,2024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与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选题方向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范围涉及本年度最新调整的19个学科。依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组名称及代码》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的重点项目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
(二)选题方向
本次申报发布的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重要方向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申报其他类别项目可以自拟选题。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自拟选题与按项目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二、申报条件
本次可申报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港澳台研究专项”)。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项目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2.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港澳台研究专项:不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要求。
3.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
4.西部项目:符合(一)或(三)条件,且申请单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其他参照西部项目执行的部分单位。
5.各项目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
三、资助额度与经费预算
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均20万元。教育部重点项目8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港澳台研究专项教育部重点项目8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其他规定
(一)完成时限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二)对申报的其他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8.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9.本年度项目实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专家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论证活页》(附件4,以下简称《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10.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11.申请人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2.在填写《申请书》前,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五、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和线上的方式同时进行。
(一)线下申报
1.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论证活页》。
2.二级单位科研负责人填写《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汇总表》)、《科研单位项目申报审查表》(附件6,以下简称《审查表》)。
(二)线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index.jsp)的“项目申报系统”,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
六、材料报送
申报人于5月17日下班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至科研处(博学楼307室),
(一)纸质材料
《申请书》《论证活页》《汇总表》和《审查表》各一式一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二)电子材料
相应纸质材料签章电子PDF版(个人签字和二级部门公章),以“张三+课题名称+二级学院或部门+材料类型”命名。打包后以“二级部门+姓名+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为邮件主题发送至liuy_sxjdzy@163.com。
联系人:刘远
附件:1.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
2.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指南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书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论证活页
5.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6.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
7.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科研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