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清理及结题工作的预通知
作者: 日期:2024-09-20

各相关项目组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清理及结题的预通知要求,2024年度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清理及结题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二、结题申报流程

(一)登陆结题管理系统填报结题申请。项目负责人登陆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忘记账号密码可联系科研处。

(二)系统上传结题资料,并提交。资料上传至“结题管理系统结题文档界面”,上传资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签章版项目责任书(项目预算与立项申报书一致),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专利授权证书等支撑证明材料,所有文档请正确命名文件名,以便审核查对。

(三)导出正式结题申请书。待学校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从系统中导出结题申报书,申报书页面有“正式申报材料”的水印,申报书需项目负责人、部门签章。

(四)结题资料报送。项目负责人将签章完整版申报书一式三份,佐证材料如论文(含封面目录正文)、研究报告、专利等一式一份,报科研信息处;相应电子版材料正确命名压缩打包后以“课题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方式,报送至liuy_sxjdzy@163.com。

三、时间要求

上述正式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于9月29日前报送科研处(博学楼307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一)对清理后仍无法结项的项目,按照教育厅通知要求,要收回科研经费,其负责人将被省教育厅纳入科研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允许其申报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奖励、平台及团队,也不再推荐其申报教育部各类项目。

学院亦将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严格限制相关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及奖励。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待结题的科研项目。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提交教育厅专家审核,专家对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将在系统中进行详细备注,项目负责人请按照专家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刘远联系。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结项材料要求

           2.责任书

科研处     

2024年9月20日

附件:【关于开展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清理及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docx
附件:【责任书+项目编号+姓名.docx
国家科技部 | 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 宝鸡科技网 | 中国科普网 |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Copyright © 2006-2017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陕ICP备06007315号-2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蟠龙新区北社街1号(蟠龙校区) 邮编:721001 电话:(86)0917-363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