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7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科发〔2026〕9号),现就全省高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推荐名额
此次申报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
二、申报条件
按照陕科发〔2026〕9号文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公开公正择优推荐。要做好申报人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科研诚信把关等工作,经过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等程序提出人选,报送至省教育厅。
(二)严格把握标准,把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三)聚焦重点领域,围绕国家和陕西重大科技创新需求,聚焦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加大对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人才支持力度。要坚持向科研一线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平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中推荐。
(四)已获得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以及已入选三秦英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三秦英才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等省级人才计划人员,不可再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已获得国家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以及已入选三秦英才引进计划青年人才、区域人才项目青年层次、三秦英才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省级人才计划人员,不可再申报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近三年有学术不端行为或正在学术不端处理期内的不可推荐。
(五)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推荐渠道申报、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类别,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多个渠道、多个类别同时申报,取消当年申报资格。近三年有学术不端行为或正在学术不端处理期内的不可推荐。
(六)申报对象通过兼职兼聘单位申报的,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纪检监察部门需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
(七)申报材料、推荐材料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脱密处理,不得通过申报系统填写和上传涉密内容或通过遮挡、修图等方式上传涉密文件,推荐单位务必严格把关。
四、推荐流程
(一)申报人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科技项目”中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本人签字及申报学院审核意见盖章页。待通过学校评审推荐后,正式提交申请书。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人才培养、使用的主体责任,广泛宣传动员,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公开公正择优推荐。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学院要做好申报人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把关等工作,经过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等程序推荐人选,报送至科研处。
(四)申报教师请于2026年9月17日24点前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完成填报,逾期不再受理。科技厅账号、密码联系各学院科研专干分配。
五、报送资料
(一)电子版
1.推荐人员汇总表(excel版和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扫描PDF电子版),命名示例,二级学院+汇总表
2.申报书(word版),命名示例,张三+申报书
所有电子版文件放置于“26科技新星+二级学院或部门”命名的文件夹下,压缩打包后以相同名称命名,在学校科研系统相应通知内的“申报材料上传”模块上传。
附件:1.申报指南
2.推荐人员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9月16日